重庆市选调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编辑:系统管理员审核: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06浏览次数:23

   

为努力建设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为推动重庆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经研究,决定从在渝高等院校和市外“985”、“211”高校选调一批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在渝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市外“ 985、“211”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进校时在本科一批次和提前批次录取的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2013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截止20121124日);

4.学习成绩优良,截止 2013731,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 20131231);

5.截止20121124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1124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300人(各区县具体选调名额见附件2)。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于201211249:0020121130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按《重庆市选调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附件3)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二)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1222日,在北京市主城区和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笔试地点。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20131月上旬公布笔试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与各区县(自治县)选调名额31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区县(自治县)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报考同一区县(自治县)笔试合格人员与该区县(自治县)选调名额未达到31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布。

(四)体检。按报考同一区县(自治县)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要求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示7天。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

(八)调剂。如有因体检、考察、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首先在报考同一区县(自治县)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进行调剂。如不能满足调剂需要,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另行确定调剂办法。

四、其他事宜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人员关系在乡镇(街道),但须先到村(社区)工作,研究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1年,大学本科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2年。根据工作需要,博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副乡(镇)长(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助理,大学本科生可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  023-63896932   63899740(传真)

网上报名和考务咨询  023-63896185  63896871(传真)

 

附件:1.市外“985”、“211”高校名单

       2.重庆市选调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名额分配表

3.重庆市选调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公务员局

 

20121031

 

 

 

 

附件1

市外“985”、“211”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大学

延边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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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南昌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郑州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

西藏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兰州大学

青海大学

宁夏大学

新疆大学

石河子大学

 

 

附件2

重庆市选调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到基层工作名额分配表

区县(自治县)

名额

区县(自治县)

名额

万州区

8

铜梁县

8

黔江区

8

荣昌县

8

涪陵区

6

璧山县

8

渝中区

6

梁平县

8

大渡口区

6

城口县

10

江北区

6

丰都县

8

沙坪坝区

6

垫江县

8

九龙坡区

6

武隆县

10

南岸区

6

 

10

北碚区

6

 

10

渝北区

6

云阳县

10

巴南区

6

奉节县

10

长寿区

6

巫山县

10

江津区

6

巫溪县

10

合川区

6

石柱自治县

10

永川区

6

秀山自治县

10

南川区

6

酉阳自治县

10

綦江区

6

彭水自治县

10

大足区

6

万盛经开区

6

潼南县

8

 

 

备注:报考万州区人员必须为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机械类、土木类、测绘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地质类、矿业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或物流管理与工程类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附件3

重庆市选调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到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211249:0020121130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认真选择报考区县等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则不能更改。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本人近期登记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

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初审单位应下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用。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12122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2124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考务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以确认参考。网上缴费后请确认是否缴费成功,如缴费未成功,请及时与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中心联系。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均免收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212417:00前(工作日)到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楼202010室)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收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含已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的报考人员)于201212179:00-1221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